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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2008年奥运会火炬设计征集活动正式启动

[来 源] 北京奥组委网站[作 者] [发表时间] 2006/10/16 02:02:15

北京2008年奥运会火炬设计征集活动规则
    
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为“北京奥组委”)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北京2008年奥运会火炬(以下简称为“奥运火炬”)设计作品(以下简称为“应征方案”,本次活动统称为“本次征集活动”)。
    
一、征集对象
    

本次征集活动主要面向全社会热爱奥林匹克运动,综合实力强,有能力承担奥运火炬设计研发的专业设计机构、院校、企业以及个人(下称“应征人”)。
    
二、时间安排
    
1、2005年12月6日:北京奥组委发出《北京2008年奥运会火炬设计邀请函》(以下简称“邀请函”)及其所附文件。
2、2006年2月28日17时前:应征人按照本规则的规定向北京奥组委提交奥运会火炬应征方案。  
3、2006年3月1日至4月18日:北京奥组委成立评选委员会,对奥运火炬的应征方案进行评审,评审工作包括初评和复评两个阶段:
   初评:评审委员会选出10件作品进入复评并通知入围应征人。进入复评的设计方案将按照北京奥组委要求,在平面设计方案的基础上提交立体的火炬制作模型(包括造型材质和内部构造)。
   复评:在进入复评的10件应征作品中,评审委员会评选出3件作品提交奥组委执委会审议。火炬设计征集活动结束。
4、北京奥组委可能进一步组织专家修改奥运火炬设计方案。在经北京奥组委和国际奥委会批准后,最终的火炬设计方案将成为北京2008年奥运会火炬制作的基础。
    
三、应征方案的要求
    

1、填写奥运火炬设计征集表格(表格附后)。
   每位应征人应分别针对其提交的每份应征方案填写征集表格,并粘贴在相应的应征设计方案背后。应征人应至少填写下述内容:
A. 应征方案的名称;
B.设计理念的说明,及关于应征方案如何达到设计目标的简单描述;
C.应征人工作业绩、专业资质简要描述;
D. 应征人及参与设计者的基本信息。
   对任何拒绝或不实填写上述表格的行为,北京奥组委有权拒绝接受相关应征方案的提交。
2、作品提交
   2006年2月28日17时前,应征人向北京奥组委提交应征方案。
   参与征集活动者最多可提交3套应征方案,每套应征方案均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核心设计方案:包括奥运火炬的外观设计效果图及三视图。
    (二)扩展设计方案:在核心设计方案的基础上,提交与火炬设计相配套的火炬盆、便携式火炬支架、火种盒、适配器和火炬包装设计效果图及三视图。
    (三)奥运火炬设计的创意基础和理念说明。
    (四)奥运火炬外部及内部结构图,技术规格说明和参数介绍(包括材质、开启方式、火焰测试数据等);燃料系统设计(包括燃料装置、燃料罐、燃料控制阀、安全系统等)。
    (五)相关技术使用情况介绍。应征人应当按照《应征表格》的要求,介绍其在提交的应征方案中的所使用到的知识产权、技术来源和法律归属情况。
    (六)提交的设计方案,包括核心设计方案和扩展设计方案的效果图、三视图、内外部结构图,分别打印或绘制在A4规格的纸上。图稿应固定在黑色硬纸板上,同时图稿四周各保留一道宽为1厘米的黑边。设计方案可以是横向也可以是竖向。另附火炬技术规格说明和参数介绍的可行性方案,打印A4规格的纸上。
    注:提交的方案及黑色硬纸板正面不得注明应征单位及应征人名称。
    (七)提交设计方案的同时请提交tiff或jpg格式的电子文件。
    (八)应征人应根据北京奥组委所需的奥运火炬的数量,估算出所提交的应征方案的生产成本,并提供相关计算依据。
3、提交法律文件
    应征人应向北京奥组委提交经应征人签署、盖章(自然人应征人签字)的《授权书》、《应征人回函》以及《知识产权转让承诺函》,其中每套应征方案均须提交一份《知识产权转让承诺函》。上述法律文件应当随作品同时提交,逾期未能提交上述文件,视为不参加本次活动。
4、截止日期
    奥运火炬的应征方案必须在2006年2月28日17时(北京时间)之前,送达北京奥组委文化活动部。
    应征作品由应征本人或其授权代表通过挂号信邮寄或快递方式提交到以下地址(或者北京奥组委通知的其他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十条24号,北京奥组委文化活动部814室,邮编为100007。
5、费用 www.dolcn.com
    应征人提交设计作品不需向北京奥组委交纳费用。但是,因搜集资料、获取信息、填写、递交应征方案及参与本次征集活动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应征人自行承担。
    
四、保密
    

本次征集活动的所有应征人都必须严格遵守以下保密规定。任何违反下述保密义务的行为将可能削弱应征方案本身的价值:
1、应征人在受托创作应征方案的过程中以及向北京奥组委提交上述应征方案时,均应对该作品本身(及其创意)严格履行下述保密义务。履行下述保密义务的期限应自应征人开始创作应征方案之日起至北京奥组委公布最终确定的奥运火炬之日止。
2、应征人对保密义务的履行,即要求应征人及相关参与人员在上述保密义务期限内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北京奥组委及由北京奥组委指定的内部工作机构除外)披露应征方案本身(及其创意)。
3、在本次设计征集活动举办期间,北京奥组委保留取消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征人所提交的应征方案参选资格的权利。
4、如应征人对上述保密义务的违反致使北京奥组委遭受任何损害,北京奥组委有权要求该应征人赔偿北京奥组委。
5、应征人是否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最终解释权归属于北京奥组委。
    
五、对宣传的限制
    

接受本邀请函的单位(机构)应保证,无论是否参加本次征集活动,都不会泄漏任何本次征集活动的任何信息,不会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以任何形式对外披露是否响应本次征集邀请,或进行商业性宣传,或暗示与北京2008年奥运会、北京2008年残奥会、北京奥组委、北京奥组委市场开发计划存在任何关联。特别是,接受本函的单位(机构)不能以宣传自身形象为目的,使用任何奥林匹克标志或残奥会的标志进行市场营销活动。
    
六、提交作品的处理和作品知识产权
    

所有提交至北京奥组委的应征方案,北京奥组委不退还。应征人同意,无论该应征方案是否中选奥运火炬,有关知识产权的归属,应根据附件三《知识产权转让承诺函》的相关规定确定。
    
七、评选委员会
    

北京奥组委为本次征集活动专门成立北京2008年奥运会火炬设计征集活动评选委员会(以下简称“评选委员会”),对应征人创作提交的应征方案进行初评和复评,初评出10件设计方案,复评出3件最终入选设计方案向北京奥组委执委会汇报。北京奥组委对评选委员会的构成、数量或人员调整等拥有最终决定权。设计在线.中国
    
八、通知
    

北京奥组委将以传真或电话方式通知应征方案通过初评和(或)复评的的应征人。
其他应征人可以通过新闻媒体了解本次设计征集活动的最终结果。
    
九、对应征方案的设计要求
    

北京2008年奥运会火炬设计应体现奥林匹克的核心价值和北京2008年奥运会的举办理念,体现中国风格、人文风采、时代风貌,激发火炬手和观众的神圣感,展现火炬手的活力与激情。应征方案应当保证火炬外观造型新颖、独特具有创新意义,并与技术要求完美统一,展示中国艺术设计和科技水平。
核心设计方案:
(一)外观设计要求
1.外形美观大方,既有中国特色又有现代感。与北京奥运会会徽、色彩系统等已确定的视觉形象协调统一。
2.充分考虑火炬手手持状态的视觉效果和电视传播的视觉效果。
3.火炬主体出现北京2008年奥运会会徽。
(二)技术要求
1.材质:应尽量轻便,便于把持。整个火炬重量应在750克至1300克之间。火炬及燃料罐的每个部分都应当使用可回收的环保材料。
2.火焰: 设计在线.中国
(1)持续燃烧时间不少于25分钟。
(2)在零风速状态下,从火焰出口至火焰顶端的高度应为25厘米左右。
(3)应当在任何光照条件下都可以被清晰识别,可满足拍摄和电视转播需求,特别是强日光照射和每小时65公里的风速条件下。
3. 燃料系统:
(1)必须保证火炬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恶劣天气和自然条件下保持燃烧:阵风、大风、强风(每小时85公里至100公里)的气象条件,雨、雪和冰雹(最大雨量为每小时50毫米),多变的气温(最低零下6摄氏度,最高45摄氏度),潮湿的环境(湿度范围40%至99%),粉尘条件等。通常情况下火炬传递的高度不低于海拔2500米(高原地区除外)。
(2)应该满足但不限于以下的传递方式:步行、火车、自行车。
(3)燃料及其组成部分应同时满足燃烧和环保的双重需要,其中环保要求应该符合北京奥组委的环保指南。
4.燃料装置:必须便于技术人员拆卸,并且不使用任何特殊的锁闭结构。
5.燃料罐:必须独立于火炬之外,便于火炬接力团队成员安装和拆卸。火炬使用完毕后,应可方便地将剩余燃料排出。
6. 燃料控制阀:必须易于开启和闭合。
7. 生产成本:火炬生产总数约为2万支,每支火炬的成本应不高于人民币1500元,其中包括相关税款和燃料罐的费用。
8.其他需求:当火炬意外摔落时,燃料供应系统应自动切断燃料流动,火焰自动熄灭,但火炬结构需保持完整。
扩展设计方案
(一)外观设计要求
相关扩展设计方案在视觉效果与设计理念上与核心火炬设计方案相协调统一。
(二)技术要求
火炬盆、便携式火炬支架、火种盒、适配器、火炬包装相关说明及技术参考数据详见附件七。
    
十、评选标准
    
由评审委员会制定火炬设计作品评选细则。设计在线.中国
    
十一、最终中选设计作品的使用和展现
    

北京奥组委对奥运火炬拥有全部的权力自行或者授权他人使用,包括但不限于:
在本次征集活动举办过程中及以后,北京奥组委组织的所有文化活动、宣传活动、制作的宣传品、场地和城市的奥运会景观设计,以及与北京2008年残奥会有关的所有文化和教育活动、志愿者活动、火炬接力等一切活动。
自中选设计作品被最终选定之日起,通过制作、印刷或电视转播等方式在全球媒体中展现。
在北京2008年奥运会举办期间通过电视转播或用于电视转播权人所进行的推广活动。用于相关的市场推广活动,以及北京奥组委推行的商业性活动和特许经营活动等。
入围复评的应征人确认并了解,其应按照北京奥组委的要求同北京奥组委讨论后续合作的可能性,并可能与北京奥组委或其指定的专家一同修改应征方案,并应北京奥组委要求进一步签署相关后续的法律文件。
    
十二、付款安排
    

1. 初评选出的10套设计方案,北京奥组委支付人民币5000元作为核心设计方案模型研制的补贴。
2. 复评选出的3套设计方案(包括核心设计方案与扩展设计方案),每套设计方案奖金人民币5万元。
3. 北京奥组委将就最终奥运会火炬所涉及的相关技术方案,支付技术使用费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
就上述款项的支付方式、条件等事宜,北京奥组委将另行规定。
    
十三、争议
    
对本规则及其附件产生的任何疑义,北京奥组委保留最终解释权。任何与本次征集活动有关的未尽事宜,均由北京奥组委进一步制定相应规定并进行解释。
更多详情请点击:http://www.beijing2008.com/12/43/article211994312.shtml
                       
                                                            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组织委员会
                                                                          二○○五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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