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F 中国设计大奖2006参赛须知
iF中国设计大奖2006
参赛须知
参赛须知
简介
欢迎您参加第四届iF 中国设计大奖。该比赛专门针对活跃在中国市场的厂商和设计公司。
通过iF中国设计大奖,德国iF机构向亚太地区希望为消费者展示优良设计产品的制造商们提供了特别的支持。在CeBIT
Asia期间对全部获奖产品的展览,提供给获奖者宣传资料和其他的一些举措,使得此项大奖成为一个有效定位品牌和产品的良好平台。
第三届iF中国设计大奖于去年举办,获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超过 5万名CeBIT
Asia的参观者欣赏了高质量获奖产品的大规模展览。
在2006年,我们将在CeBIT Asia展览会上的理想区域,继续展示全部iF中国设计大奖2006获奖产品。
iF中国设计大奖2006详情请参阅 http://www.ifdesign.de/awards_china_index_e
奖项
由评委会选出的作品将被授予“iF 中国设计大奖2006获奖作品”。
评委会可自主选择“iF 中国设计大奖2006最佳作品”。“最佳作品”为整个比赛中最优秀的作品。
评委会可自主选择“iF 中国设计大奖2006最佳作品”。“最佳作品”为整个比赛中最优秀的作品。
奖项同时授予制造商和产品设计师。此项殊荣可长期用于公关和其他交流活动。
您的获益
提高您的品牌在世界这一重要市场中的知名度。
“iF中国设计大奖获奖作品”的称谓将成为您长期有效的独家推广工具。
您的产品将广为中国决策者及国内外主要代表团和媒体所知。
您的获奖作品将在CeBIT Asia的理想位置进行展示。去年,亚洲CeBIT的参观人数达到
50,000名,成为该领域领先的亚洲展销会之一。
您的获奖作品将在iF,汉诺威展览会(中国)有限公司,以及德国展览会股份公司的媒体活动中进行宣传。
成为iF在线展览的一部分。目前iF网站每年已有100万网页的浏览量。
参赛资格
参赛者仅限于服务中国市场的国内/国际厂商和产品设计者。参赛者分为以下两组:
中国境外参赛者:
参赛者的住址、公司或分支机构的地址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中国台湾和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参赛者视为中国境外参赛者。
参赛者的住址、公司或分支机构的地址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中国台湾和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参赛者视为中国境外参赛者。
中国参赛者:
参赛者的住址、公司或分支机构的地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但中国台湾和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参赛者除外。
参赛者的住址、公司或分支机构的地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但中国台湾和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参赛者除外。
合作方
“iF中国设计大奖”的赛事合作方为桥中设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CBI)。CBI将负责赛事的组织,评审,协调等事务。
CeBIT Asia 2006期间,展览组织的中方代理为汉诺威展览会(中国)有限公司(Hannover Fairs
China Ltd.)。
大奖认证颁发者为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China Council For The Promotion Of
International Trade)。
产品类别
符合以下分类的产品可以申请参加2006 iF中国设计大奖。适当时iF机构可选择其他不同种类:
通信与娱乐:
视听演示设备、计算机、录音仪器、DVD、输入设备和系统、传真机、移动电话、监控器、笔记本电脑、打印机、电话、电视机、电视会议技术、视频设备、配件。
办公与商务:
配件、餐厅设备、会议室设备、会议室家具、演讲桌、休息室、办公设备、办公家具、接待区。
娱乐与休闲:
配件、箱包、自行车和配件、照相机、健身器、园艺设备、眼镜、珠宝、皮件、光学仪器、游乐设备、运动器材、摄像机、手表、健身器材。
建筑物:
浴室和卫生设备、制冷设备、控制设备、供暖设备、安全设备。
家居:
配件、浴室和卫生安装、陶瓷制品、餐具、龙头、玻璃、五金管件、家电、家具、厨房、瓷器。
工业: 元件、工厂技术、物流系统、机器、材料搬运系统、测量和测试技术、工厂和设备、分包部件
、工具。
照明: 配件、灯具、照明系统。
制药:
仪器和设备、医院设备、实验室设备、实验室装潢、医务所装潢、康复和护理。
纺织与时装:
装饰品、纤维、纱和布、地毯、高级定制服装、牛仔裤、运动休闲服、泳衣和内衣、人造材料、技术织品、墙布、墙纸、青年时装。
运输:
建筑设备、船只、公共汽车、飞机、工业卡车、铲车、卡车、摩托车、客车、轨道车辆、轮船、运动车、运输车辆。
平面设计 / CD:
营销传播:广告、宣传册、活动、产品目录、宣传页、海报等。
企业传播:年报、商业文件、展览、CD理念、企业标识、展销会外观。
出版媒体:书籍、日历、卡片、磁带、CD、插图、杂志等。
营销传播:广告、宣传册、活动、产品目录、宣传页、海报等。
企业传播:年报、商业文件、展览、CD理念、企业标识、展销会外观。
出版媒体:书籍、日历、卡片、磁带、CD、插图、杂志等。
包装设计: 礼品包装、可回收包装、销售包装、二级包装、运输包装。
公共设计:
室内设计:酒店、餐厅、商店装潢
公共设计:展示、家具、图书馆、博物馆、室外宣传系统、公园、运动场、娱乐室、休息室
展销会和商店建筑:展台系统、POS系统、商店装潢、商店系统
室内设计:酒店、餐厅、商店装潢
公共设计:展示、家具、图书馆、博物馆、室外宣传系统、公园、运动场、娱乐室、休息室
展销会和商店建筑:展台系统、POS系统、商店装潢、商店系统
除单独产品外,系列产品亦可参加竞赛。系列产品可分开报名或以系列报名。举例而言,一套高保真设备(扩音器,调谐器和CD唱机)可以分开报名或以系列报名。
一个系列产品将被作为一体,不会对系列中单独的产品授予任何奖项。
评选标准
设计质量
制作工艺
材料选用
创新度
环保性
功能性、功效学
实用性
安全性
品牌价值/品牌创建
技术与形式的独立性
制作工艺
材料选用
创新度
环保性
功能性、功效学
实用性
安全性
品牌价值/品牌创建
技术与形式的独立性
仅对具备所有功能的产品进行评选。对无与之匹配产品的模型、原型、照片或插图将不予评判。
如果作品获奖后被证实是抄袭其它设计,奖项将自动取消。
评委会
iF中国设计大奖2006的获奖作品将由来自欧洲和中国的倍受尊敬的设计专家独立选出。他们的评审过程将予以严格保密。如果评审专家曾直接参与作品的设计和生产,在评审该作品时他将予以回避。
评委会的评选结果将为终局结果,参赛者对此不享有法律追索权。评委会和大赛筹办方不会就评选结果进行内部沟通。
颁奖典礼
iF中国设计大奖2006的颁奖典礼将在CeBIT Asia 2006的开幕式上举行。
展示
所有获奖作品将在亚洲CeBIT的理想区域予以集中展示。
展示将由iF设计和执行。
获奖者必须参加产品展示。
展示将由iF设计和执行。
获奖者必须参加产品展示。
雕塑
“最佳作品奖”获得者将获得特别为“iF 中国设计大奖”而设计的雕塑。
证书
每一得奖作品将被授予两张获奖证书。
每一得奖作品将被授予两张获奖证书。
标识
“iF 中国设计大奖”得奖作品将获得特定的标识,可用于出版物等公关用途以及获奖产品的包装上。
“iF 中国设计大奖”得奖作品将获得特定的标识,可用于出版物等公关用途以及获奖产品的包装上。
媒体
iF将以德文和英文发布新闻稿,并将“iF 中国设计大奖2006”及获奖作品信息发送至精选的国内外媒体。
iF将以德文和英文发布新闻稿,并将“iF 中国设计大奖2006”及获奖作品信息发送至精选的国内外媒体。
在线展示
每件获奖产品的两张照片将在iF网站上予以在线展示。
目前iF网站每年已有100万网页的浏览量。获奖作品必须参加在线展览。
报名
iF 中国设计大奖2006参赛者必须在线报名
http://webserver.ifdesign.de/jb_login_ansp.php?award_filter=china&sprache=1
iF 中国设计大奖2006参赛者必须在线报名
http://webserver.ifdesign.de/jb_login_ansp.php?award_filter=china&sprache=1
在线报名截止日期: 2006年6月12日
在完成网上报名后,参赛者必须提交以下资料:
每件作品主要特性和功能的简短介绍(doc格式),以iF评选标准为参考。该作品介绍用于向评委会解释您的作品。
照片、草图、插图等补充资料(jpg格式)。 (图片尺寸不小于9x13cm ,精度在300dpi以内)。这些资料将用于评审过程。
照片、草图、插图等补充资料(jpg格式)。 (图片尺寸不小于9x13cm ,精度在300dpi以内)。这些资料将用于评审过程。
完成在线报名后,会收到每件参赛作品的确认信及报名号。在今后的文件递交及联络过程中,请引用此报名号以便检索。
后勤
完成报名后,参赛者需在2006年7月6日前将产品递交至上海。有关运输的细节在上述报名确认信中有具体说明。
获奖作品将留在上海,在参加完CeBIT Asia
2006展览后再返还参赛者。未获奖作品在评委会评选后将返还参赛者。
日期
网上报名最终期限: 2006年6月12日
递交产品至上海的最终期限: 2006年7月6日
向汉诺威递交图片、文本最终期限: 2006年7月17日
评委会评选: 2006年7月13-15日
公布评选结果: 2006年8月17日
颁奖典礼: 2006年9月17日
CeBIT Asia期间展览: 2006年9月17-29日
报名费用(新!!)
每件作品的报名费用为200欧元(含增值税)。
iF在收到报名后将直接给予发票。
报名费用涵盖以下服务:
- 报名
- 评审会议
- 展示
- 过程费用
- 宣传资料(标识,证书,Top Selection奖杯)
-
不包括以下服务:
- 运输和保险
iF在收到报名后将直接给予发票。
报名费用涵盖以下服务:
- 报名
- 评审会议
- 展示
- 过程费用
- 宣传资料(标识,证书,Top Selection奖杯)
-
不包括以下服务:
- 运输和保险
如果您的作品获奖,每件作品的展示费用为500欧元(含增值税)
iF在收到报名后将直接给予发票。
iF在收到报名后将直接给予发票。
展示费用涵盖以下服务:
- 管理
- 仓储,物流
- CeBIT Asia展览
- iF在线展示
- 推广材料(标示,证书,Top Selection奖杯)
- 新闻发布
- 管理
- 仓储,物流
- CeBIT Asia展览
- iF在线展示
- 推广材料(标示,证书,Top Selection奖杯)
- 新闻发布
不包括以下服务:
- 运输和保险
- 运输和保险
法律条款
除非证实由筹办方及其雇员蓄意或因严重疏忽造成,否则筹办方对任何损坏不承担任何责任。 参赛者或参展者必须告知筹办方其合法财产在展示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任何特别风险。对因未作通知而无法避免的任何损害,如果参赛者或参展者已意识到此危险,或该意识的缺乏构成了严重疏忽,参赛者或参展者应自行承担此类损害的有关责任。所有针对筹办方的索赔必须在展示结束后六个月之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否则视为无效。
提交的产品不得侵犯第三方的受保护权利。iF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中国境外参赛者:
中国境外参赛者(定义参见“参赛须知”)的报名参赛协议受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的法律管辖。
管辖地及付款义务履行地为汉诺威。但筹办方保留在参展者居住地提出诉讼的权利。
中国境外参赛者(定义参见“参赛须知”)的报名参赛协议受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的法律管辖。
管辖地及付款义务履行地为汉诺威。但筹办方保留在参展者居住地提出诉讼的权利。
中国参赛者:
中国参赛者(定义参见“参赛须知”)的报名参赛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管辖。
所有基于本协议针对参展者的司法及司法外索赔可由筹办方的中国代理或筹办方本人直接提出。
管辖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筹办方的中国代理及筹办方本人保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另一指定管辖地提出索赔的权利。
中国参赛者(定义参见“参赛须知”)的报名参赛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管辖。
所有基于本协议针对参展者的司法及司法外索赔可由筹办方的中国代理或筹办方本人直接提出。
管辖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筹办方的中国代理及筹办方本人保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另一指定管辖地提出索赔的权利。
保险
请确保您已经为您的产品购买了适当的保险,特别是针对盗窃、火灾、破损和损坏等风险的保险。除非证明是由iF或汉诺威展览会(中国)有限公司雇员蓄意或因严重疏忽造成,否则iF或汉诺威展览会(中国)有限公司将不对此承担任何责任。
联系方式
中文:
上海桥中设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Philip Chu 瞿飞斐
中国上海浦东花木路718# 7号楼1601室
电话:+86 (21) 5059-6066 ext.82
传真:+86 (21) 5059-6866
E-Mail: philip.chu@shcbi.com
英语或德语:
iF - International Forum Design Hannover GmbH
Frank Zierenberg
Messegelände
30521 Hannover
T: +49.511.89.31129
F: +49.511.89.32406
frank.zierenberg@ifdesign.de
中文:
上海桥中设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Philip Chu 瞿飞斐
中国上海浦东花木路718# 7号楼1601室
电话:+86 (21) 5059-6066 ext.82
传真:+86 (21) 5059-6866
E-Mail: philip.chu@shcbi.com
英语或德语:
iF - International Forum Design Hannover GmbH
Frank Zierenberg
Messegelände
30521 Hannover
T: +49.511.89.31129
F: +49.511.89.32406
frank.zierenberg@ifdesign.de
【内容摘要】欢迎您参加第四届iF 中国设计大奖。该比赛专门针对活跃在中国市场的厂商和设计公司...
【关 键 字】工业设计 产品设计 iF中国 大奖
【本文网址】http://static.chinavisual.com/storage/contents/2006/10/10/22242T20061010175609_1.shtml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