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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美术学院2003年本科生招生简章

[来 源] 鲁迅美术学院[作 者] [发表时间] 2003/02/13 10:10:07
鲁迅美术学院前身是建于1938年的延安鲁艺。现座落在沈阳市南湖高科技开发区,是一所集造型艺术、设计艺术、摄影艺术、美术教育和美术理论研究专业齐全的综合性美术学院。办学宗旨是培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从事美术创作、设计、摄影艺术、美术教育和美术史论研究的高级专门人才。

一、 招生专业、名额及生源面向

鲁迅美术学院本部招生表

专业考试报名时间:2003年2月12日至2月15日(不接受函报)

鲁迅美术学院2003年本科生招生简章


鲁迅美术学院视觉艺术学院招生表

专业考试报名时间:2002年2月14日至2月24日(不接受函报)

鲁迅美术学院2003年本科生招生简章


注:

1、考试期间考生食宿自理,画具、用品自备。
2、招生计划最后以辽宁省下达计划为准。(本部招生计划内含推荐免试生13名)
3、考试具体时间见本院招生办通知,如考生过多,时间顺延。

二、报考条件

1、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立志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热爱美术事业。
2、 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
3、 应往届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中等专业艺术学校的应往届毕业生,现
役军人等。经所在单位同意(现役军人须经省军区级政治部批准),均可报考。
4、下列人员不能报考:普通高等学校的在校生和毕业生;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成人高等学校的在校生和毕业生;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普通中学的在校生;被开除学籍、勒令退学和无正当理由退学不满二年者;上一年参加高考,因舞弊而被取消报考资格和入学资格者。

三、 报名地点和报考办法

辽宁省考生专业课报名、考试须在本院。外省考生专业课报名和考试在本院、河南省考点、山东省考点均可。

河南省考点:洛阳市洛阳铁路一中。(洛阳铁路一中鲁美招生点咨询电话:0379—2571639,乘车路线:洛阳火车站乘48路终点下车,陇泉广场北100米)

山东省考点: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山东工艺美术学院鲁美招生点咨询电话:0531—2619403,乘车路线:从济南汽车站乘K68路公共汽车或从火车站乘K51路公共汽车到千佛山转乘K68路车到千佛山东2路下车。)

具体办法:

凡报考者,须向本院招生办公室或洛阳一中、山东工艺美术学院鲁美招生点索取招生简章和报名申请表(成本费10.00元),认真填写报名申请表(用钢笔或圆珠笔正楷填写,字迹清晰,贴好照片,写清邮政编码,并加盖所在单位、学校公章,社会青年加盖所在街道办事处公章),按规定报名。

报考鲁迅美术学院视觉艺术学院的考生专业课需要单独报名、另行考试,地点均在鲁迅美术学院,外省不设考点。凡报考者,须向本院招生办公室或视觉艺术学院招生办公室索取招生简章和视觉艺术学院报名申请表。 报名时须交:

1、报名申请表(内容填好后加盖公章)。

2、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片照片3张(背面注明姓名及所报专业)。

3、 报名采用计算机管理,报名时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并将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贴在报名申请表背面。无本人身份证不准报考。

4、专业考务、考试材料成本费100元。如增报一个志愿另收报名费50元。

我院将对试卷进行统一评定。专业成绩合格者,由我院招生办公室依据专业成绩排名,于4月20日前统一发给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文化课考试通知单》。素描、色彩专业加试成绩一门不及格,不发《文化课考试通知单》(美术学专业依据专业成绩排名至发证额满为止)。获得《文化课考试通知单》的考生,到户口所在地招考办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文科统考,实行文理综合的省份,执行各省规定。凡未接到《文化课考试通知单》者,即专业考试成绩不合格,不另行通知。

四、思想品德考核及体检

由户口所在地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办公室统一办理。

五、录取办法

鲁迅美术学院本部招生录取办法:

为确保生源质量,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文化课总分最低控制线:美 术学专业方向按2003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文科最低控制线(不含数学)的90%划定,其它专业按70%划定;外语单科成绩按2003年报考我院的辽宁省考生外语成绩的平均分划定。

在文化课成绩达到最低控制线,外语成绩达到要求的基础上,对考生的品德素质、身体状况考核合格后,绘画、雕塑专业按专业成绩80%与文化课成绩20%的综合分择优录取;艺术设计专业、工业设计专业按专业课成绩70%与文化课成绩30%的综合分择优录取;摄影、书法专业按专业课成绩60%与文化课成绩40%的综合分择优录取;美术学专业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素描成绩不计入录取总分。

鲁迅美术学院视觉艺术学院招生录取办法:

文化课成绩达到最低控制线(鲁迅美术学院本部今年招生文化课控制线的80%),英语成绩达到要求(鲁迅美术学院本部今年招生英语单科分数线的75%)的基础上,造型艺术专业按专业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艺术设计专业按专业成绩80%与文化课成绩20%的综合分择优录取。

凡被录取的新生, 由本院于七月份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有关规定

1、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由我院进行全面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以及复试成绩明显低于入学考试成绩者,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地区。

2、 学费及奖学金:美术学专业每生每年8000元,其它各专业每生每年14000元。实行奖学金制度。视觉艺术学院各专业每生每年18000元,同时实行高额度、宽覆盖奖学金制度,在校期间获奖学金的学生比率达到40%以上。

3、沈阳市内学生根据情况安排住宿。外市新生由学校安排住宿,迁转户口和粮食关系(视觉艺术学院新生全部由学校安排住宿)。

4、毕业后在国家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在一定范围内自主择业。

5、视觉艺术学院学生由我院具印颁发“在鲁迅美术学院视觉艺术学院XX专业学习”内容的毕(结)业证书。


鲁迅美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十九号
邮编:110004
咨询电话:024—23930043 024—23930395
监督电话:024—23940126

鲁迅美术学院视觉艺术学院
地址:沈阳市东陵区望花中街146号
邮编:110045
咨询电话: 024—88269590 024—23931412
监督电话:024—23940126

另:鲁迅美术学院附中,2002年面向全国招生。具体招生事宜,请详见附中招生简章或电话咨询。

附中校址:沈阳市东陵区望花中街146号 邮 编:110045

咨询电话:024—88269590(教务处、招生办) 024—23930201 (招生办)

024—88266401(办公室) 024—88266410—8100 (收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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